打官司必须做司法鉴定吗?
在诉讼过程中,许多当事人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:打官司是不是一定要做司法鉴定?答案并非绝对。司法鉴定是诉讼中查明专门性问题的重要工具,但并非所有案件都必须启动。它更像一把“专业的尺子”,在需要精确测量某些专业事实时才被使用。下面,我们将为您详细解析司法鉴定的作用、适用情形以及相关注意事项。
一、什么是司法鉴定?
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,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,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,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。常见的司法鉴定包括:法医类鉴定(伤残、亲子关系等)、物证类鉴定、声像资料鉴定、工程造价鉴定、产品质量鉴定等。其出具的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之一。
二、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司法鉴定?
是否需要司法鉴定,完全取决于案件事实是否涉及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判明的“专门性问题”。以下几种情况通常需要考虑:
- 事实不清,需要专业认定:例如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,伤者的伤残等级、误工期、护理期、后续治疗费;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评估;医疗纠纷中的医疗过错、因果关系;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等。
- 当事人对关键事实存在争议:比如合同纠纷中笔迹的真伪、工程款纠纷中的工程造价、知识产权纠纷中的技术同一性等。
- 法律明确规定:某些类型的案件,法律或司法解释可能将特定鉴定结论作为认定事实的前提。例如,在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严重精神伤害案件中,可能需要精神病司法鉴定。
反之,如果案件事实清晰,证据充分,或者争议焦点属于法律适用问题而非事实问题,则通常不需要进行司法鉴定。
三、谁可以启动司法鉴定程序?
启动司法鉴定主要有两种方式:
- 当事人申请:这是最常见的方式。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,认为需要鉴定来证明自己主张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。
- 法院依职权委托:对于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,或者涉及身份关系等依职权调查的事实,法院认为有必要时,可以主动委托鉴定。
需要注意的是,当事人的申请最终需经法院审查同意。法院会审查鉴定事项是否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联、是否有鉴定必要等。
四、不做司法鉴定会影响官司吗?
这取决于鉴定事项在案件中的重要性。如果该专门性问题是案件的核心争议点,且提出申请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,若其无法通过鉴定提供证据,则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,导致其主张的事实不被法院采信,从而败诉。
例如,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中,原告主张十级伤残赔偿金,但拒不配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,法院将无法确定伤残赔偿金的具体数额,对该项诉请可能不予支持。
五、重要注意事项
- 选择有资质的机构:司法鉴定必须由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,取得《司法鉴定许可证》的机构进行,其出具的鉴定意见才具有法律效力。
- 程序合法性:鉴定材料的提取、移交、鉴定过程等都需符合法律程序,否则可能影响鉴定意见的证明力。
- 可申请重新鉴定: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,并有合法理由和证据的,可以在法庭质证时提出,并可申请重新鉴定,但条件较为严格。
总结
总而言之,打官司并非必须做司法鉴定。是否需要进行鉴定,取决于案件争议事实是否属于需要借助科学手段解决的专门性问题。它是诉讼中一项重要的举证方式,而非必经程序。当您面临诉讼,对案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无法判断时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鉴定咨询机构,评估鉴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,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如果您在诉讼中涉及到亲子关系鉴定、伤残等级鉴定等法医临床鉴定方面的疑问,需要了解专业的司法鉴定流程与要求,欢迎进一步咨询。
机构名称:重庆大渡口万核亲子鉴定咨询处
服务区域:重庆 大渡口及周边地区
咨询方式:请通过官方平台或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布的正规渠道查询联系
(注:本文仅为法律及鉴定知识科普,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。个案情况请以承办律师及司法机关的判断为准。)